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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分叉”与“空投”这两大糖果派发方式

一个基于以太坊区块链的增强现实平台旨在改变教育、零售、游戏、现场活动和旅游业,创建一个沉浸式环境,将物理世界和虚拟世界以一种全新的方式结合在一起。

OVR将自己描述为覆盖整个地球的数字层,分为1.6万亿个独特的六边形,称为OVRLands,每个都有自己的独特名称。这意味着,除了在现实世界中拥有土地外,参与者也有机会以数字方式获得它。

非同质化代币是这个生态系统的核心,为那些通过拍卖购买OVRLand的人提供了真正的所有权。他们以后可以通过专门的去中心市场出售土地,所有者可以自由决定游客的体验类型。

一个新现实

增强现实意味着数字内容可以无缝集成到现实环境中。 OVR设想了这样一个世界,游客无需随身携带详细介绍市中心的旅游景点的沉重手册。相反,度假者需要的只是一个应用程序、一个高质量的智能手机摄像头和一个可靠的互联网连接。

这项技术的设计也是为了让那些天生好奇的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发现新事物。OVR的应用程序提供了一个由AI驱动的虚拟助手,使人们能够立即发现一座建筑物的历史,只需将他们的设备指向建筑物即可。当用户看到自己感兴趣的餐厅或酒店时,可以使用手机摄像头立即解锁有关价格、菜单和评论的信息。

但是,考虑到冠状病毒大流行迫使我们大多数人花更多的时间在家里,而国际旅行也陷入停顿,OVR最引人注目的功能之一在于,它可以让我们在虚拟中与所爱的人一起享受体验。最近的一篇博客文章解释道:“想象一下与家人度过美好时光,一起参观动物园,而无需离开家。是的,这是可能的。”

OVR想要解决的是不断增长的AR行业中的一些棘手的问题。它的平台渴望成为一个“世界上新的3D浏览器”,可以通过目前市场上的每一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一副智能眼镜访问。他们团队还希望彻底改变在这些虚拟环境中做广告的方式——使其更具侵入性,同时更具吸引力。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这家初创公司希望“允许多个用户在同一空间内进行实时交互”。

总体而言,这个生态系统旨在将一批用户聚集在一起,包括购买虚拟土地的用户、为人们创造数字体验的艺术

家、探索AR世界的用户以及通过这一前沿渠道提高对其业务认识的广告商。

NFT的力量

OVR表示,非同质化代币正逐渐成为加密行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OVR还称,非同质化代币对存储稀有的加密收藏品、数字艺术和游戏中物品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世界一级方程式锦标赛、三星和耐克等主要品牌已经开始探索NFT能提供什么。

这个意大利项目将于11月30日开始在IBCO竞拍曲线上进行公售。这意味着代币的价格是基于需求,而不是由开发者随意设定的数字。

现在,我们的世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数字化。OVR的项目致力于将我们在线上的生活与现实世界中的体验相结合——提供一个将两者最好的结合在一起的丰富环境。

区块链的核心技术组成

无论是公链还是联盟链,至少需要四个模块组成:P2P 网络协议、分布式一致性算法(共识机制)、加密签名算法、账户与存储模型。

1. P2P 网络协议

P2P 网络协议是所有区块链的最底层模块,负责交易数据的网络传输和广播、节点发现和维护。

通常我们所用的都是比特币 P2P 网络协议模块,它遵循一定的交互原则。比如:初次连接到其他节点会被要求按照握手协议来确认状态,在握手之后开始请求 Peer 节点的地址数据以及区块数据。

这套 P2P 交互协议也具有自己的指令集合,指令体现在在消息头(Message Header) 的 命令(command)域中,这些命令为上层提供了节点发现、节点获取、区块头获取、区块获取等功能,这些功能都是非常底层、非常基础的功能。如果你想要深入了解,可以参考比特币开发者指南中的 Peer Discovery 的章节。

2. 分布式一致性算法

在经典分布式计算领域,我们有 Raft 和 Paxos 算法家族代表的非拜占庭容错算法,以及具有拜占庭容错特性的 PBFT 共识算法。

如果从技术演化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图,其中,区块链技术把原来的分布式算法进行了经济学上的拓展。

(图来自网络)

在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计算机应用在最开始多为单点应用,高可用方便采用的是冷灾备,后来发展到异地多活,这些异地多活可能采用的是负载均衡和路由技术,随着分布式系统技术的发展,我们过渡到了 Paxos 和 Raft 为主的分布式系统。

而在区块链领域,多采用 PoW 工作量证明算法、PoS 权益证明算法,以及 DPoS 代理权益证明算法,以上三种是业界主流的共识算法,这些算法与经典分布式一致性算法不同的是,它们融入了经济学博弈的概念,下面我分别简单介绍这三种共识算法。

PoW: 通常是指在给定的约束下,求解一个特定难度的数学问题,谁解的速度快,谁就能获得记账权(出块)权利。这个求解过程往往会转换成计算问题,所以在比拼速度的情况下,也就变成了谁的计算方法更优,以及谁的设备性能更好。

PoS: 这是一种股权证明机制,它的基本概念是你产生区块的难度应该与你在网络里所占的股权(所有权占比)成比例,它实现的核心思路是:使用你所锁定代币的币龄(CoinAge)以及一个小的工作量证明,去计算一个目标值,当满足目标值时,你将可能获取记账权。

DPoS: 简单来理解就是将 PoS 共识算法中的记账者转换为指定节点数组成的小圈子,而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记账。这个圈子可能是 21 个节点,也有可能是 101 个节点,这一点取决于设计,只有这个圈子中的节点才能获得记账权。这将会极大地提高系统的吞吐量,因为更少的节点也就意味着网络和节点的可控。

3. 加密签名算法

在区块链领域,应用得最多的是哈希算法。哈希算法具有抗碰撞性、原像不可逆、难题友好性等特征。

其中,难题友好性正是众多 PoW 币种赖以存在的基础,在比特币中,SHA256 算法被用作工作量证明的计算方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挖矿算法。

而在莱特币身上,我们也会看到 Scrypt 算法,该算法与 SHA256 不同的是,需要大内存支持。而在其他一些币种身上,我们也能看到基于 SHA3 算法的挖矿算法。以太坊使用了 Dagger-Hashimoto 算法的改良版本,并命名为 Ethash,这是一个 IO 难解性的算法。

当然,除了挖矿算法,我们还会使用到 RIPEMD160 算法,主要用于生成地址,众多的比特币衍生代码中,绝大部分都采用了比特币的地址设计。

除了地址,我们还会使用到最核心的,也是区块链 Token 系统的基石:公私钥密码算法。

在比特币大类的代码中,基本上使用的都是 ECDSA。ECDSA 是 ECC 与 DSA 的结合,整个签名过程与 DSA 类似,所不一样的是签名中采取的算法为 ECC(椭圆曲线函数)。

从技术上看,我们先从生成私钥开始,其次从私钥生成公钥,最后从公钥生成地址,以上每一步都是不可逆过程,也就是说无法从地址推导出公钥,从公钥推导到私钥。

图来自《精通比特币》一书

4. 账户与交易模型

从一开始的定义我们知道,仅从技术角度可以认为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数据库,那么,多数区块链到底使用了什么类型的数据库呢?

我在设计元界区块链时,参考了多种数据库,有 NoSQL 的 BerkelyDB、LevelDB,也有一些币种采用基于 SQL 的 SQLite。这些作为底层的存储设施,多以轻量级嵌入式数据库为主,由于并不涉及区块链的账本特性,这些存储技术与其他场合下的使用并没有什么不同。

区块链的账本特性,通常分为 UTXO 结构以及基于 Accout-Balance 结构的账本结构,我们也称为账本模型。UTXO 是“unspent transaction input/output”的缩写,翻译过来就是指“未花费的交易输入输出”。

这个区块链中 Token 转移的一种记账模式,每次转移均以输入输出的形式出现;而在 Balance 结构中,是没有这个模式的。

法治并不能管理所有人类之间的互动,正如世界正义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1]所记录的那样,有时国家会绕过法律约束,另一些时候,司法管辖区可能相互不友好,拒绝执行外国法律。

(图片来自:tuchong.com)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希望依靠其他手段来增加共同利益,而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打算证明区块链是一个伟大的候选方案,更具体地说,我们表明,在法律规则不适用的领域,区块链可以补充反垄断法[2]。

区块链在个体层面上建立了缔约方之间的信任,使它们能够自由交易,增加消费者福利。

同时,区块链也有助于促进权力下放(译者注:有时也被译为去中心化,但在本文的语境中,我们翻译成权力下放),这一目标与反垄断法是一致的。但有一个前提,只有在法律约束不妨碍其发展的情况下,区块链才能补充反垄断法。

因此,法律应支持区块链的权力下放,以便在法律不适用的情况下,基于区块链的机制可以接管(即使是不完美的)。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法律和技术应被视为盟友,而不是敌人,因为它们具有互补的优势和缺陷。而这样做,将导致一种新的“法律与技术”方法。我们通过展示区块链建立信任,导致交易数量的增加来证明这种方法的吸引力(第1部分),并可能全面促进经济交易的权力下放(第二部分)。法律在适用时应予以考虑(第3部分),最后我们得出结论(第4部分)。

第一部分:区块链与信任

法治通过把参与者绑在一起使游戏变得合作。

当使用智能合约时,区块链也是如此(A)。这意味着交易数量的增加,而这会产生多种后果(B)。

A–博弈论和区块链入门

在博弈论中,纳什均衡是一个非合作博弈[3]的结果,在这种博弈中,没有参与者可以独立地改变自己的位置并变得更好。

我们可能会为每个有限博弈找到一个纳什均衡。尽管如此,博弈的纳什均衡不一定是帕累托最优的。也就是说,可能有其他博弈结果对一个参与者来说更好,但需要做出利他牺牲。[4]

博弈论有助于理解参与者为什么愿意交易。

当游戏不合作时,每个参与者都会忽略其他参与者会选择的策略。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使他们不愿进行交易,因为他们不确定其他参与者也将遵循导致帕累托最优的行动方针。相反,它们只剩下一个随机的纳什均衡。

在这方面,法治通过允许每个参与者以合同的方式约束其他参与者。例如,当在网站上出售产品时,谁先完成交易的一部分(例如,在收到产品之前先付款),谁就处于易受攻击的位置[5] 。 法律可以通过激励分包商履行各自的义务来帮助建立信任。

反过来,这会将交易转变为合作游戏,因此,更经常地从事生产性交易符合参与者的个人利益[6]。

智能合约也是如此[7]。它可以确保每位参与者在受到代码约束的情况下彼此合作,并可能在违反合约的情况下进行自动制裁[8]。它使参与者对游戏更具确定性,从而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纳什均衡。 一般来说,密码规则的执行可以与法律规则的执行相比较,尽管在起草和执行规则时会有区别。信任,只是由计算机语言(而非人类语言)编写的代码产生的。

B– 无需反垄断的信任

将非合作博弈转变为合作博弈会建立信任,并最终转化为更多正在执行的交易[9]。这是我们社会所接受的积极成果。实际上,公司法和合同法在促进现代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通过建立法律确定性。我们相信区块链也是如此。[10]

也就是说,交易数量的增加也会导致非法交易数量的增加。例如,当企业同意定价时就是这种情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法律制度力求在通过私法创造法律确定性,与执行公法(如反垄断法)和确保市场正常运作这一更广泛目标之间取得平衡。

但是,如果法治不适用,例如,当管辖权相互不友好(跨界问题),或当国家不对其代理人或私人实体实施法律限制时,情况会如何?怎样才能达到同样的平衡?

换言之,尽管在此期间实施了非法交易,但区块链允许的交易数量的增加(在法律不适用的情况下)是否对共同利益有利?更具体地说,区块链的设计是否应该倾向于反垄断法所追求的目标?如果是,怎么做?这就是我们在第二部分讨论的内容。

第二部分:经济交易的权力下放

反垄断和区块链是由不同的材料制成的。就像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所言,前者是东海岸之物,而后者则是西海岸之物。尽管如此,它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权力下放。

在展示了它们各自是如何实现(A)之后,我们讨论了在没有反垄断的情况下,区块链如何帮助实现最大化(B)。

A-权力下放作为一种共同语言

反垄断法的最终目标是提高消费者福利[12]。它主要通过分散垄断信心来实现这一目标,因此将其称为“反信任”。换言之,它试图将市场从经济胁迫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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